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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7日消息,从2026年4月30日起,香港将进入全面禁止电子烟的新阶段。新规不仅禁止在公众场所吸食电子烟,还将管控范围扩大至管有行为,包括电子烟油、烟弹以及加热烟支等另类吸烟产品。
根据新规定,自生效日起,任何人在公共场所持有电子烟烟弹、加热烟、草本烟及其相关配件,都将被视为违法行为。同时,执法部门在发现有人在公众场所吸食上述产品时,也会按“管有”处理。
违反规定的个人,将面临定额罚款3000港元(约合人民币2650元)。若管有产品数量较多,或被认定涉及商业用途,处罚将加重,最高可被罚款5万港元(约合4.4万元人民币),并可能面临最长6个月监禁。
访港旅客需特别注意,所有另类吸烟产品及其配件均被禁止携带入境。从新规生效之日起,即便仅是街头手持或随身携带这些产品,也可能随时被处罚。建议入港前彻底清理相关物品,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。
在此之前,香港已于今年1月1日实施了多项控烟措施,包括将禁烟范围扩展至幼儿中心、学校、医院等场所出入口3米范围内的公共地方,并禁止在排队等候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特定场所时吸烟。
这一系列严格措施体现了香港政府在控烟问题上的坚决态度,以及通过立法手段保障公众健康的决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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